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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的学籍在西安办暂住证可以参加异地高考吗
一、渭南的学籍,在西安办暂住证,有两种情况: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可以在渭南参加异地高考;
2、本省籍外市考生,只能回户籍地参加高考。
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五)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六)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七)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八)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九)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渭南、西安,均隶属于陕西省。

陕西异地高考规定的政策中 截至高考当年在陕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包含三年)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016年起陕西省异地高考政策如下: 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同时还要求,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因为,普通高中的学制为三年,将在2016年参加高考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应该在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学习。对于农民工随迁子女,想要在2016年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陕参加异地高考,相关高中学籍、户籍、居住证,养老保险缴纳期限的积累准备,就至少应在2013年秋季开学前进行准备,否则届时可能影响正常报考。
综上所述: 户籍在湖北,学籍在陕西的考生,要想在陕西省参加高考,应满足上述条件,否则不能在陕西省参加高考。
异地高考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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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情况而定。除此之外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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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户口迁入陕西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时间和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扩展资料:
高考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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