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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民汉双语预科分数线理科的录取分是401分,文科的录取分是490分。
民汉双语预科的概念:
民汉双语预科班是一种针对中小学生的语言学习项目,旨在帮助学生在提高汉语水平的同时,也学习外语,提高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其中,“民汉”是指中文和民族语言,比如藏语、蒙古语、朝鲜语等等。学生在预科班学习中,将同时学习汉语和一门民族语言,以及英语或其他外语,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语言基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等方面的培养,以及文化、历史、艺术等方面的知识。
报名条件:
户籍在以上招生区域,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
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和所报考民族语言语种,所填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以免造成考试成绩无效。
贵州民族大学的录取原则:
1、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本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2、第二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本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
3、第二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专业成绩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
以上数据出自考试网。

2024江苏高考成绩已出!想转轨上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该如何选?
随着2024年高考成绩的出炉,对于那些寻求国际教育的学子,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项目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途径。面对众多项目,如何做出明智的决策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项目,它是由中国高校与海外知名学府合作,以国际化教学模式提供本科教育的项目。这类项目能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全球视野,甚至有机会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
在选择项目时,关键因素包括:考察项目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关注项目承办院校及合作大学的层次,比如是否来自211、985或双一流院校,以及海外大学的排名;同时,要清楚项目具体的录取条件,包括申请流程和截止日期。
以哈工大威海1+3/2+2国际本科项目为例,它作为官方办学,免雅思且直通海外名校,如曼彻斯特大学等。该项目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学生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接受中教和外教双语授课。此外,含金量高,毕业生可获得QS排名前100的名校本科学位,回国后学历认证无忧。
招生条件方面,对于高考达到一定分数线,或者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可能有免试机会。不满足条件的学生,则需参加英文能力测试和面试。目前,第二批报名即将截止,有意者应尽快行动,可通过@哈工大威海留学咨询详情。
总的来说,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项目时,要综合考虑教学质量、院校背景、录取条件和自身需求,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高考】高考双语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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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
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经教育部批准,从2006年秋季开始,安徽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了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06]02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择优选拔人才。
二、项目设置
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一)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是文科倾向考生的必考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
化学、生物,是理科倾向考生的必考科目。
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文科倾向的科目组合,也可选择理科倾向的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和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应届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测试范围为该科目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人文与社会基础测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科学基础测试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技术素养测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三)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按照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标准,由学生本人、同班同学、任课教师共同完成。学生自评权重为2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40%。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他五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学年进行,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总评等级按高一占30%、高二占30%、高三占40%的比例合成。评价结果以电子表格的形式进入考生档案。
三、考试及成绩呈现方式
(一)统考科目
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分值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外语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总分值:750分。
(二)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开考全部科目。在校学生每科目参加一次测试。测试成绩按全省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25%(含25%)的为A等级,前25%~60%(含60%)的为B等级,前60%~95%(含95%)的为C等级,余下的为D等级。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补测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命题工作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继续试行自主命题,考试内容将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紧密衔接。
(一)命题原则
命题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创新性的原则。
1.科学性。统考科目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学业水平测试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测试纲要的要求命题。试题设计应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分别体现统考科目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的功能和特点。
2.公平性。命题要充分考虑全省各地教学条件的不同以及城乡的差异,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应尽可能适应所有考生,避免出现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
3.创新性。试题设计尽量采用新情境、新材料,力求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与内容
1.统考科目考查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与选修Ⅰ的内容,其中选修课程的总分值原则上不低于10%,均设为必做题。考查的具体内容由国家制定的新课程《考试大纲》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考试说明》予以确定。
2.学业水平测试考查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其中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测试。
五、招生录取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各高等院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一)学校招生章程
各高等学校应按规定制定招生章程,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学校可在招生章程中,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等。
(二)划线和投档原则
根据不同录取批次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一定比例,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划定各批次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依据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比例投档。艺术、体育类划线和投档原则另定。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2.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2008届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参考原会考成绩;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过渡期为3年,鼓励社会考生在过渡期内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不设置等级要求。
3.在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级(或优秀)数多的考生。
4.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可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校测试成绩,自主录取。
5.经批准的高等职业院校,可试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录取模式,也可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
六、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高校和中学应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此方案的实施工作。
(一)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督促各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纠正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倾向,努力营造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招生考试部门和各高校要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和安全,逐步完善高考招生制度。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
(四)各普通高中要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程实施能力,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努力探索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激励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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